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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手

孙智正

 

 

 

1.

我决定杀了这个男人。

我站在笼屉前面,我说来一个包子吧。店门口坐着四个人打牌,其中一个女人捏着牌站起来,她看了我一眼问:“要什么馅r的。”

“有什么馅er的?”

牌桌旁边还站着一个穿校服的少年,蓝颜色校服,低头着,捧着一双难看的运动鞋。一个脖子上挂着金链子的男人,赤膊,胳膊上有青黑色的纹身,像云,也像鱼尾巴(很像我的金鱼小王八的尾巴)。他的手里也捏着牌,骂那个少年:“我操你妈,这种鞋六十块,这种鞋六十块!六十块我买两双!操你妈!”他拿牌扇少年的脸,少年不敢躲,哭。边上两个男人开劝。

“素馅,肉馅。”

我坐在旁边的花坛沿子上吃素包子。少年捧着鞋子挂着头走了,三个男人和女人在打牌。

吃完这个包子后,我还想再吃一个,但我不好意思再叫那个女人站起来,觉得她会想,刚才你干嘛不一下子买两个,要老娘再站起来。说不定她的表情会很明显地流露出来,甚至直接说出来,这种老娘们嘛。我会受不了的。

太阳光晒得我昏沉沉的,我想起小时候放学时,满田野的油菜花,我现在看着花坛里脏兮兮的花叶,一点也没有那种繁茂的春天和夏天的气象,上面没有蜜蜂,没有蝴蝶和以前那种五颜六色的小甲虫。我定睛看着其中一株花——确实,最近很久没有下雨了,没有雨水清洗花叶——拿起两颗小土粒,把两颗都放在花心里,花头一歪,两颗都掉了下来,我重新捡起一颗,好好地放了进去。

我搓着土粒玩。

过了会儿我挂下头睡着了,我有意睡着的,每次遇到紧张的事——不单单是杀人——我就会让自己睡过去。中间好几次,迷迷糊糊中担心让他走脱了,但我的意志不够坚强,没有叫自己醒过来。等我真的醒过来时,天已经有些暗了,睡着真好,就是脖子酸。我一睁开眼,就看到打牌的四个人都转头看着我,他们还笑着说了什么,看得出来是在议论我。我醒过来睁开眼,这件事动静多么小啊,为什么他们都感受得到?我的肚子很饿了,勉强等了会儿,都快饿哭了,他们散了!纹身的男人一个人走进小区,我跟在他后面,卖包子的女人又好奇地看了我一眼,我记得这一点。

这个男人一边走路一边套上T恤,裤腰上有一圈肉褶子,他走到一棵大树下的麻辣烫摊子,要了一张小板凳坐在锅槽前,咬开啤酒,把瓶盖重重地吐在地上。我不由得被他逗笑了一下,他在恨什么啊。

我不好意思像他那样坐在那个位置,因为这样要面对卖串的小姐的脸和眼神,我拿了几个素串,避开两步,探出下巴衔着串,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从签上扯下来,快速咀嚼飞速咽下,小心汁水不要滴到衣服。

纹身的男人一共喝了三瓶啤酒。他喝第二瓶的时候,我已经吃完了,把手里的签交给卖串的小姐数数,给完钱,我鼓励了一下自己,嗫嚅着说:“能不能,把签给我?”卖串的小姐没有听清,她说:“嗯?!”眉头皱了起来,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小T恤,里面是豹纹肚兜。我很紧张,多么担心她拒绝我,赔笑着说:”签,给我,能不能……”

“啊?”她愣了一下,把签给我,“这签你有什么用?我们还可以串串。”

真脏。

一共有十二根,竹签,攥在一起粗粗的一捆,很使得上劲,想了想,扔掉了七根。

我走到另外一棵树底下,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,手里捏着五根竹签。

这时,纹身的男人在喝第三瓶啤酒。

我注意到坐的是一把铁椅子,偷偷拿签在把手上磨。

纹身的男人喝完了第三瓶酒,我希望他不要再喝了。

他站了起来,把板凳踢开,给了卖串的小姐一张钱。卖串的小姐没有接:“大哥,自家人。”

真土。

纹身的那人把钱塞在她手里:“小妹!”转身走。

卖串的小姐喊:“找钱。”

纹身的那人头也不回,一甩手:“留着!”

卖串的小姐喊:“大哥下回再来吃,一块儿算。”

汗。

我跟着走过三幢房子,很担心他要拐进哪幢房子,等他真的拐进一个楼道,我又突变成非常高兴,快步冲上去,把签朝他耳后的软窝戳去。他听到了声响,正下意识地转过头来,我感到签可能有几根戳在腮帮子上,有几根戳在下巴和脖子连接的地方,那里特别软,自己摸摸就知道了,转头时像布一样绷着。来不及拔出来,我转身就跑,他发出牲畜一般的惨叫,扶着签追我,追不了几步就疼得蹲下来,又挣扎着起来追我,嘴里喊操我妈。我一边回头看一边跑,跑过两幢楼转了两个弯就把他甩了,还听得到他的惨叫声,路上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我,我放慢了脚步,有个牵着狗的老先生满脸疑惧地问我:“怎么了这是?”他是指惨叫声。我喘着气说:“是啊,怎么了啊吓死我了。”

走过小区门卫,心里还是很紧张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2.

我跟两个小帅哥住在一个二居里,我住大房间,大房间有一个阳台,我可以把鱼缸放在阳台上,他们俩住朝北的小房间,我不知道他们在房间里干些什么,他们一个说跳街舞的,一个说教钢琴的,但我从来没有听到从他们房间里传出音乐声,只听到综艺节目的喧哗声,有时从门缝里看到里面光影变幻,这可能是在看电影,不时听到他们发出傻乎乎的笑声。

我试图跟他们沟通什么,但他们都对我挺不耐烦的,可能他们觉得我老了,看我的样子也不懂艺术,所以不想理我。有一次我把街舞仔堵在卫生间门口,他穿着挂着亮片的皮衣,半边头发剃光了,半边头发做成剑麻状,分刺向天花板和地板。嗨你还别说,还真挺好看的。我萎缩地跟他说该交房租了。这一套房子是我租下来的。他说:“明天吧明天吧,好吧好吧。”他一边说一边把卫生间门掩上,搞得我有劲没处使,非常虚弱地在门后说:“好的。”

第二天,我跟钢琴仔说,你们该交房租了。他留着小平头,盯着电脑转过一个腮帮子:“晚上吧。”

我说:“好,晚上别忘记了啊。”

鸡巴!

晚上。他们没有主动找我交钱。我一直等着,等到第二天早上,我努力把这事忘掉,不要影响白天的工作。过了两三天,我实在忍不住了,又找钢琴仔,钢琴仔说现在他没钱,等晚上街舞仔回来。晚上街舞仔回来,我听到钢琴仔在跟他说这事,我心里觉得轻松极了,这事晚上就要解决了。我甚至听见街舞仔掏钱包的声音。

钢琴仔过来交了三分之二的钱,他说剩下的三分之一过几天再交。我说:“好吧,一定要交啊。”

他说:“放心吧!”语气中带着不耐烦。

过了两天,他们把钱交给我了,并突然在某个深夜搬走了。我高兴坏了,本来打算忍受一年等合同期满的。

现在我一个人住着,在阳台上养了条金鱼,以前也养。

养了金鱼之后,我经常查一些金鱼的资料,听说国外有人觉得金鱼待在鱼缸里“太孤独了,看上去特别迷茫和忧伤”,就发明了金鱼运动器,是一个小小的会射出气柱的家伙,逼着金鱼不断地爬上蹿下,没有时间停下来思考、抒情,也可以让金鱼减肥。我坐在阳台的椅子上,看着我的金鱼小王八。

我以前养过花,狗,小兔子,鸡,乌龟,一一都死了,为了纪念死者,我用死者称呼生者,比如叫狗“花花”,叫小兔子“狗狗”,叫鸡“兔兔”,叫乌龟“鸡鸡”,现在这条金鱼叫“小王八”。

我伺候它比较辛苦。给它换的水先在阳台上晾三天,让氯气跑光,每次只喂五到十颗鱼食,这样坚持了三四个月,小心翼翼不养死它。那一次我出远门去买枪,估计要两三天才能回来,我用塑料袋装水盛着它上路,到了火车站又回来了,既然都带塑料袋了,干脆就带鱼缸,捧起鱼缸又想,这太不方便了,也太引人注目了,我就狠狠心把它一个留在家里,结果回来一看,小王八活得活蹦乱跳的,摇头晃尾鼓腮奋鳍的样子叫我生气,不过这启发我了,以后再也不喂它了,等水都变色了再换。

它活得更加精神。

我经常就坐在阳台上看着这个神经病,等天空黑下来,下楼去找点东西吃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3.

小区门口坐着好些人,他们在乘凉,有的在下棋,有的在打牌。眼神不错。

有一个老太太胖胖的,看着我走过去,她的旁边坐着个老公公。

我听到一个人喊:啊,小心。这时,我的脖子已经拉到风筝线了,吓了一大跳。一个小女孩怯怯地看着我,眼睛仍旧亮晶晶的,旁边有个中年人拉着他,刚才可能就是他喊的。

我朝他们点点头,顺着风筝线朝天上看去,马上,风筝线看不见了,找了找,无限高的高空吧,有一个一闪一闪的东西。

我的脑子里残留着野火闪烁的形象,又去买了两个包子,强烈的茴香味让我受不了,顺着街朝前走,在街边小店买了杯奶茶,还有一杯咖啡,一边吸一口奶茶,一边啜饮一口咖啡,这样,我想走进一家打折书店,在门口被人拦住了。我蹲在台阶上一边闻着浓烈的花香,一边把奶茶和咖啡喝掉,花圃里,树木树枝上的树叶多么繁盛了啊。

把奶茶和咖啡杯扔在垃圾桶里,把手在自己的屁股上擦干净,刚才拦住我的人让我进去了,我本想把双手举到他眼前晃一晃的。

我买了本《乒乓球削球技巧》,捏着它走路挺不方便,经过第三个垃圾桶,我自己考验自己似的想,把书扔进垃圾桶里也没问题啊,犹豫了一下,把书扔进了第四个垃圾桶里,真的没关系,心里有点怪怪的喜悦,又想,为什么我经常有灵魂出窍的感觉,悬在斜上方,相隔几米,观察肉体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4.

我又坐在一把公园的铁椅子上,说椅子不太准确,这是一圈围着一棵树的铁皮坐凳,凳面空心圆筒状,坐上去颤悠悠的,树干离得远,靠不到,直挺挺地坐着,很累,有两三只蝉在树上拼命叫,我盯着那把蓝色的椅子,椅子上坐着一个胖妈妈和女儿,女儿在哭,把鞋踢在地上,胖妈妈吃力地捡起鞋,重新套到她脚上,举起巴掌吓唬她,她真的吓了一跳,又接着哭,又怕又委屈。

妈妈把她抱走了,我赶紧走过去坐在椅子上,椅面上还有余温,她们也没走远,女儿回过头来看到了,止住哭跟妈妈说:“有人坐我们凳子了。”我有点讨厌她了。

一个赤脚的中年人围着公园跑跳绳,跑两三圈了,作金鸡独立状单腿跳,抬起的腿折成直角,脚尖绷得笔直。我很想把他脚筋削断。

那把刀我看上了,没想到这么贵,刀身像鸟的尖啄,1千多,还是算了,我喜欢最简单的直刀。从商场出来,风暖洋洋的,把洗得干干净净的头发往脑后扯,心情舒畅,过街天桥上面,蹲着两个人,卖藏刀或者新疆的那种刀,刀头弯弯的,很有民族色彩。我蹲下去问了句多少钱。80。我站起来就走,其中一个跳起来,追上来一手拉住我,另外一只手拿着刀。我吓着了,他说:50。我不敢要,我害怕,我说对不起对不起,没带钱。他松手了,恨恨地看着我离去,那眼神,我真恨不得把他杀了。

有个背着拉链包的中年人,穿着皱巴巴的衣服,挨个问:“大姐,看相吗?”亭子里,坐着好些个女人,树下,还有几个躺着睡觉的,没人理他。有四五个孩子在玩滑梯,地上铺着青蓝色的衬垫,有个爸爸陪着他的儿子,滑梯的顶部也就他头部那么高。

一个女人穿着睡裤走过来,她的前头跑着两条狗,一条大狗,一条矮狗,矮狗肥得肚皮拖到地上。显然,她更喜欢大狗,当大狗往滑梯衬垫上走时,她恶狠狠地责骂:“小亲,别上去!脏不脏!人家小孩玩的地方。”她转动一个健肩轮,亲昵地说:“亲亲,看呀看呀,这个会转呀。”大狗没有理她,她的笑容放了下来,说:“那你去散步吧,等下时间到了你别怪我。”我看见看相的中年人走了。大狗和矮狗一路乱闻,经过我的时候,大狗凑到我身上闻,我一动不动闻着它的口臭。她喊:“快走,别什么人都乱闻!”

我一直等着,大概一小时,女人往回走了。

我掐着她脖子,她抓我手,我只好把她头往墙上撞,第一下撞到门上,哐啷一声,吓了我一大跳,第二下第三下撞在墙上,噗噗两声闷响,感觉拎不住她了,顺势把她放倒在楼梯上掐,因为她一动不动,感觉像在掐尸体。

我低头着跑出楼道口,怕那里有摄像头,刚才跟着她进门时,我就刻意低着头。

出小区门,我学女人瞟人那样,没有转头,只是把眼珠转到眼角,斜眼看了一下,门卫室里那个老头在发呆,没有注意我。从公园回单位最近,我还是绕着道走。

王科长已经睡醒了,在网上种菜。他好像还养着虚拟情人。

“你去什么地方了?”他看了我一眼。

“有点事,”

“哦,局长找你。”

“啊,什么事?”

“没说,刚才打的电话。”

我走到门口。王科大笑起来:“回来吧回来吧,跟你开玩笑的,你怎么每次都信啊。”

他很无聊。

他问我手背怎么了?我说狗抓的。去打狂犬针没有。不是咬的,是挠的。这也要打吧。这个我不太清楚。还是去问问看打打更保险。好吧。

我捧着茶杯,站到办公室的阳台上面,楼下的草坪、车变得好小,水泥路条条框框的很有规则。住处只有四层高,这里有十三层,我挺喜欢站在这里,就是阳台太小,不敢站久,家里的阳台大,可以养小王八,晾衣服,堆鞋子和饮料罐,哈哈,透过玻璃窗看出去,还是个十字路口,每时每刻不是在纵横交驰,就是等着好多车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5.

我坐在那把蓝色的椅子上翻书,傍晚很少来,一下班我就坐公车回家。

这个时候坐在公园里很有新奇感,跟中午坐在这里不一样。

外面有个公交车站,我不坐这站车。好多人在等。亭子里拥着好些人,在下棋,大部分是老人。我过去看了会儿,傍晚的阳光还这么厉害,从楼缝和树隙里穿过来,我忍着闻着强烈的老人味。有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人苦着西瓜脸坐在亭廊的角落里,靠着柱子痛苦地闭着眼睛,我观察她一会儿了,她穿得太热了吧。

一个老人笑呵呵地离开棋场,两只手放在腰间,走到一株树后面,褪下裤子蹲了下去。他的屎很臭,下棋的人骂他“狗啊,随地拉屎”。我走回蓝色的椅子上坐下来。

那个女的捂着鼻子走过来,她说:“有人吗?”我摇摇头。她在旁边走下来,有股香水味。大概过了十秒,她说:“这老头真恶心!”“嗯,”我说。

停了一下。

“你看字这么小的书啊。”

“是啊。”

“还在读书吗?”

“你看呢。”

她看了会儿。“我看你工作了,你属狗吧。”

老人拉完了屎,一边走一边系皮带,他往公园外走。

“下次再聊吧,”我站起来。

女人说:“哎哎,你要走啊?”

我向她露出歉意的笑容,慢吞吞地跟在老人后面,我想她会看我一会儿的。

等跟公园隔了一幢楼,我转头看了看,把书从右手换到左手,路边有半块地砖。

在楼道里,我只在老头头上噗的砸了一下转身就跑,心里害怕极了,现在天实在还早,幸好手起得块,没溅上血,我把砖扔在两个楼道之间的蓝色的垃圾桶里。

指纹什么的应该没事吧,我的手背被女人挠出了很多血道,我想把她的手指都剁下来,以免指甲缝里留下我的血肉,不过我想傻逼警察不会这么用心的,何况我又没犯罪纪录,也没DNA记录吧。我掐她的时候,那只大狗一直在低鸣,不够胆扑上来,我不知道当时那矮狗在干什么,掐好她下楼,矮狗绊了我一脚,我急慌了,使劲朝它肚子上踢了脚,没踢动,它悲鸣着自动退开。

小时候听说,死人的眼睛里会留下杀人者的影像,所以杀完人后要把眼睛挖出来。

我最好把那两对狗眼睛也挖出来。

吞吃了,碾碎,扔掉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6.

抢匪太残忍了,老人一生和善。王科把报纸给我看。

查明了,王科在网上养的虚拟情人叫“充气娃娃”。

我问小Queen有什么办法偷偷把娃娃杀掉。小Queen说把密码换掉,过些天娃娃就会饿死。我说这不行,办公室就两人,王科肯定怀疑是我干的,最好有什么黑客技术远程把娃娃干掉。

小Queen说这个太难了,我也不懂啊。

我有点失望,那你学的什么自动化控制啊。

她说,你找死啊,说我,你去申请个账号做她朋友,每天投药,慢慢毒死她。

这样不是也会被他知道吗?

那娃娃肯定有好多朋友吧,你把药混在食物里啊,你们王科估计电脑也不怎么行吧,发现不了的。

我申请了个账号叫“气枪”,送了几次金币和蛋糕后,王科让娃娃加气枪为好友了,一天三顿,我都给娃娃送吃的送喝的,有时还送夜宵。娃娃究竟哪天才死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7.

我偶尔也去超大型书店,仍旧没有“杀人技巧”这样的书,只是一些武术书、格斗书、防身书、执法实务等,有一些边边角角的知识可以收集。但我常常被《苏州园林欣赏》、《中国门环史》这样的书吸引,一看一下午,我的脸被对面大楼玻璃墙反射过来的夕阳余晖映红,心里充满了悲伤,哈哈,人生只有一次啊。我要掏出一把尖刀,把玻璃划伤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8.

我先在男人脖子上捅了刀。过了几个小时吧,在小姑娘肚子上搞了几刀。

我在网吧里跟人QQ买枪的事。搜索了一下“买枪”,跳出来好多选项啊,大多卖猎枪的,猎枪携带不便,少数卖自制手枪的,有的留了手机,都强调不回短信,肯定的,玩枪的手指粗打短信不方便,直接给陌生人打电话我害怕,有留着QQ的。

我就问:“你卖的不是玩具枪吧?”

“操,真家伙。”

“多少钱?”

“你要那玩意干嘛?”

“你问这干嘛。”

“10万一把,6发子弹。”

“什么枪?”

“手枪啊,警队用的那种。”

“你现在有?”

“看你诚不诚心要。”

“10万太贵……”

“你要什么价位的?”

“5000左右的,不好意思……”

“有,自制的,仿64式7.62mm手枪,子弹可长期无限供应,低价。”

“真的这么便宜?”

“又嫌便宜了?”

我把QQ关了,删除聊天记录,下楼买饭。

我排在一个男人后面,前面还有四五个人。

“我这块凭什么这么小?”男人敲着玻璃罩,“凭什么嗯,凭什么?

盛菜的姑娘涨红了脸。

前面四五个人回过头看他和姑娘,如果是我,肯定承受不了这些眼光。

“凭什么你多长两块肉就欺负我?!”男人拿拳头砸玻璃罩。姑娘哭了。

我没有买,跟着男人出店。男人拎着快餐盒,穿过地铁站,朝一幢大楼走去,我捏着水果刀,这就是水果刀的好处,这大白天人来人往的,很难找机会啊。我希望他走到某个看不见人的死角,希望他上厕所。

他走进街边公园,在找椅子。公园里有一张蹦床和一座黄色的滑梯,小孩子不吃饭,发出尖叫声,有一个穿着条纹病号服的女人坐在椅子上看着小孩发呆,透过树林,可以看见河对岸医院大门。男人在一棵树下停下,那里有一块石头,他坐在石头上面,背靠着树干,把快餐盒放在地上,从口袋里摸出一只调料瓶。

我快步走到树后面,心里犹豫得不行,孩子的尖叫会掩盖他的尖叫,但会吓着他们,完全是一时的灵感,我拿起他的快餐盒就跑,他一边追一边大喊大叫:“操你妈,傻鸡巴疯子。”真怕他乱叫招来人。

我在幼儿园外面的公厕里等着他。他一追进来就一刀扎在他脖子上,我害怕他扶着刀把继续追我,赶紧拔了出来。他的眼珠凸出来,像一下没杀尽的鸡,咯咯咯发出破碎的嗓音。我把刀往地上一扔,拎着快餐盒逃走。

坐在网吧里,我自责不够冷静,至少把刀扔进粪孔里,打开QQ,发现卖枪人下线了,一阵失落,打开快餐盒,我看到这块肉确实很少,我用筷子夹起来翻看了,可以确定,这块肉确实很小。

我等着姑娘下班,跟她坐一路公车,在某条巷子里,从后面捂着她嘴,在她肚子上扎了几刀,软扑扑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9.

“我操你妈,你妈个逼的,操不死你,我操你妈大傻逼,我操你个牛操的,你妈逼,操,牛逼操的……”

身后有个女的一直在骂,金色头发。

我笑了,真可爱,她也是逼拿什么操啊。

在路上,她说她叫“哪吒”。我说你为什么不叫“金色哪吒”,这个更好听。

“操。”她翻了下白眼。我请金娜坐下来跟我一块儿先看个电视。“操,傻逼,”金娜轻声说了句,加大嗓门说,“快给钱吧。”

我用一张棉被堵住门缝,用被单吸地板上的血,被单太薄了,改用它堵门缝,拿棉被吸血,用垫被裹着金娜,扔到阳台的角落里,用一只包装袋盖上,飞快地把自己脱光,衣服塞在床底下,在浴室里冲了个澡,换了双鞋跑到楼下的五金店买了挂锁拧在门上,拿着金娜的手机出门,锁门,跑到厨房里把整罐雷达杀蟑喷剂倒在门口,跑到小区门口,随便上了一辆公车,坐了一站,车上人太多了,下来,想把手机放在车站坐凳上,不完美,等来一辆空车,把手机放座位底下,下车,看着庞大的汽车载着手机越走越远,打车回小区,去建材店买了把锤子,买了块铁板,还有两只编织袋,不能买太多,铁板没用上,最终用的是砧板,垫着被子,把金娜的肉剔下来,剁碎,装在两个套在一起的编织袋里,厨房原来就有的两把菜刀都用上了,还有带小锯齿的水果刀,骨头砸碎了扔电视机包装盒里,幸好原先没扔,理想状态是把骨头砸成粉末状,但没有合适的工具,有一台碎石机就好了,最难处理的是金娜的头,圆咕隆冬的很难砸,甚至想过扔马桶里冲下去算了,最好把肉煎一下再扔,让人看不出是什么肉,也比较香,可以早日被野物吃完,又去浴室重新冲澡,仔细洗了一遍,耳洞鼻孔眼角都不放过,抹了很多洗发水和沐浴露,冲了半天才冲干净,街舞仔和钢琴仔快回来了,先把地板上的血抹干净,把碎骨从电视盒里倒到塑料袋里,装在一只旅行包里出门,嘎嘎乱响,想塞两件衣服进去,想想不妥,打的到城市另外一端的郊区,把碎骨撒在一条野河的芦苇丛里,旅行包带回来,顺路买了两瓶硫酸,想到不应该在小区附近的五金店和建材店买东西的,把血衣放进洗衣机里洗,把金娜的血衣也放进洗衣机里洗,碎肉抓进马桶里,倒硫酸,吱吱乱叫,冲上来的白气熏得我直流眼泪,马桶堵住了,急得我拿头朝墙上撞,赶紧跑下楼买马桶通,路上给小Queen打电话,问她平时被子裤子上染了血怎么办,她说使劲洗啊。我说难道没有特别的洗剂吗,比如衣领净、袖口清这种洗剂。她说到好像有,不过马上洗的,普通洗衣粉就可以洗干净呀。她着急地说:“你干嘛问这个?你在哪里杀的啊?你干嘛要洗血,你不会在家里杀了吧?你傻逼吧你,我跟你说过千万不能在家里杀啊,那麻烦了!太麻烦了!”我挂掉电话,买了马桶通和洗衣粉回,换了个小区门进来,把一袋洗衣粉倒在阳台和房间地板上,洒上水,听到洗衣粉嗤嗤开始吃脏东西吃地板的声音,赶紧回卫生间通马桶,肉下去了一半,还有一半,像水泥一样凝固在编织袋里,这时,

砰有人敲门,吓得我叫了一声,又砰砰砰,还不知道怎么反应,门外开骂了:“倒逼水啊!?你娘的。”

是楼下那个老头,嗓门很大。

他一直在砸啊。我坚决不能开门,直到听到老头喊:“怂逼,再不开门老子踢进来了!”

我连忙从卫生间跑到门背后喊:“大爷对不起!我在洗澡,我马上叫人来做防水!”

“开门!”

“我在洗澡,不方便开门,等下我下来给您赔罪!”

“少跟老子来这一套,开门!”

操,老鸡巴!“您等我穿下衣服。”

我把半袋肉拖到阳台上放起来,锁上房间门,把头送到水龙头下冲了冲,拿莲蓬头冲了地板,盖上马桶盖,飞速拖了地上编织袋拖过的痕迹,开门。

老头不进来,口气好了:“水都漏下来了知道吗,滴答滴答的,平时用水注意点,这都是老楼了,不行就在卫生间里做个隔断,用破衣服破布先铺上也行啊。”老头下去了。

他居然就下去了。我擦洗房间地板,把脏水都倒在马桶里冲掉,冲洗阳台。想过要不要把小王八的眼珠挖掉。拖着一个编织袋出门,究竟不安全,我决定分批把肉扔掉。去上班时,去吃饭时,去上网时,都可以,随机几斤几斤的扔在沿途垃圾桶里,就算这样可能暴露我的生活路线,那又怎样?!我先把金娜的衣服剪碎了,扔到网吧楼下的垃圾桶里。等我上完网,街舞仔和钢琴仔都还回来,真是老天有眼。

剩下的血被、血垫被、血被单怎么办?

他们大概在第三天晚上突然离去,我考虑过要不要立刻搬走,说不定他们发现了什么,但我又断定这只不过是年轻人做事不着四六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10.

挖掉小王八的眼睛太残忍,我把它捞起来,小王八使劲扇了几下尾巴,作为一条好久没吃东西的金鱼,还算比较有力的。我把它包在一个垃圾袋,垃圾袋实在太大了,包了几圈,完全察觉不到里面还裹着小王八,就是一团软绵绵的尼龙纸。

我捏着一个汤匙下来的,在花坛里挖了个坑,把尼龙纸放进去,汤匙也放进去,又手把土掩上,踩了一脚。

要离开这么些天,还是把它埋了吧。我特意记了下他葬在哪棵小花木下面。

那天在地铁站,男女朋友吧,男朋友抱着女朋友,把她悬在轨道上,远处,地铁来了,风先涌过来。女朋友嬉笑着,敲他肩。灯光扫过来了,女朋友还笑—害怕了—尖叫:“放下放下!”男朋友笑着把她转回来,地铁慢下来,势大力沉地往前缓冲,男朋友不笑了,飞快地转身,把她往轨道里一抛,地铁发出刺破耳膜的刹车声,反应快的人同时拼命尖叫。女朋友立刻变成了残骸,弹出很远,有些肉块掉在月台上,不过没看见一点血。

我吓到了,原来杀人这么恐怖。我不能让别人看见杀人。

那男朋友不见了。月台上有人晕倒、吐、尖叫、跑到车头去看。这些我都想干,他们好像我的化身,结果我只是喝醉酒了一样跑出地铁站,打车去上班。我跟王科说了这事,他不信。

我闻着满满一车厢人气,气窗打不开。跟我的椅子背靠背的那把椅子上坐着两个人,转过头只能看见他们披着毛皮的头盖骨顶部。

“你把鞋穿起来,太臭了。”

“不臭啊。”

“你的脚太臭了!”

“我的脚不臭,我天天洗”

“你自己闻闻,那是你袜子。”

“袜子我天天换。”

“你有这么多袜子啊天天换?”

“很多双,几十双吧,你难道会没有?”

“我怎么会有,你有三十双?”

“可能都不止,我也没数过,换下来堆在一块儿,真的像山似的,放洗衣机里一块儿洗,满洗衣机都是袜子,绞啊绞,哇,全浮着,晾起来要半天。”

斜对面有个穿制服的西瓜脸女人看着很脸熟拿着纸巾掀起额发抹汗,擦颧骨,抹鼻翼,擦下巴,抹脖子。她发现在看她,瞟我。

我要坐八个小时,车窗外面的景色流水线般连绵不绝。

一个十三四的小孩走过来,还很矮,提前壮实了,神情像四十岁的江湖汉,左手拿着一根铁刺,套着一个可乐罐,摇着可乐罐唱着歌走过来,他穿着踩塌鞋帮的球鞋,火车摇晃,他跟着晃,顺手摸坐在外座的每个女人的光手臂。

西瓜也被摸了下,她愣了下,小孩早就走过去了,她皱起眉毛轻声咒骂了一句。这个小孩我也觉得眼熟,警惕地看着他走过去,他的球鞋眼熟。

又一次跟西瓜对上眼,我鼓起勇气笑了下,她也笑了下说:“你……”

我走过去,还是那股香水味:“你是那天XX公园,我们见过,那位吧……我属狗。”

“哈哈,”她高兴地大笑起来,一个劲的点头说:“是啊是啊,你是,我刚才看着就觉得像,你怎么一个人,去出差啊?”

“我去看朋友,你出差?”

“看朋友?”

“你出差啊?”

“是啊,好烦啊,你怎么又在看书啊,什么书啊?”

“玩转绕口令。”

“什么书,什么绕口令(翻过我手里的书看封面)?你看这样的书干嘛?”

“随便翻翻,挺有意思的。”

“噢,你喜欢看书,看书好,你去哪里啊?”

“你去哪里啊?”我已经想好,她说去哪里,我就说也在那里下。

火车慢下来,进某个站了,列车员走过去顺手锁了厕所门,她没看到刚才进去了一个人还没出来,我等着等会儿砰砰砰的砸门声。

2009.4.22-5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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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智正

孙智正

753篇文章 6年前更新

浙江嵊州市人,打字家,写小说、句群、字行,著有长篇《青少年》、《我们去干点什么吧》、句群辑《句群和字行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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