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魔山》真的是一部伟大的叙事作品,如果真的有伟大的作品的话。首先,《魔山》足够厚,这是伟大的必要条件之一。这听上去可能有点荒诞,但事实往往就是如此简单,比如,一首五言绝句写得再好,我们说它伟大,总有点怪怪,一个一辈子写了一首伟大的五言绝句的诗人,我们称他为伟大的诗人,也同样怪怪。我们称之为伟大的作家,比如歌德、雨果等等,往往长篇累牍鸿篇巨制,恨不得从天上写到地下,搞字海战术,从数量上就很压迫人。我看到三联版的《管锥编》一套四本,大概有2000多页吧,我就要晕过去,他还有《谈艺录》啊等等啊。
其次,《魔山》的好在于如此精当。我深深折服于作者的克制和理性,超脱和谐趣。甚至我想为了这部小说,好好去阅读和学习一下怎么写评论。该怎么说呢,嚎,《魔山》的中文译本有70万字,我看了三个月,还没有看完,有时一天看100页,有时一天看10页,中间夹杂着看其他的书,但是我的脑子时常想起《魔山》,《魔山》的气息一直没有断过,那种娓娓道来的不疾不徐的语调,如此平静,节奏起伏有致,70多万字,什么事情也没讲,情节简直简单之极,人物也没有什么个性,都那么淡淡的,线条清晰明快,既不美化也不丑化,既不张扬也不压制,既不轻盈也不沉重,及不庄重又不诙谐,我惊诧于那么恰当,怎么会这么恰当,同时兼有矛盾的两面,如此和谐,像世界本身一样复杂和简单,那么客观又那么抒情,那么具体又那么巨大,没有意义又那么充满意义,这真的是一部小说的杰作,又是一部人类的寓言,这注定,魔山既会让反崇高的人喜欢,也会让追求意义的人喜欢。作者如此清新和老实,又如此高蹈,一个人可以这样,一部小说怎么可以做到这样?我感到作者像一个伟大的工匠,一个字一个字特别安静和准确地搭了一座万里长城,举重若轻的态度又使他像一个大师。我想只要有人类存在,《魔山》就会存在下去,它像《神曲》和莎士比亚的喜剧一样,成为人类文化的背景。
虽然我不喜欢托马斯·曼的长相,但我得说,我喜欢极了《魔山》,我大约还要再花一个月才能看完,看完之后,我想看看他的《布登勃洛克家族》还有他的中短篇选,我想可能不会像《魔山》这样喜欢,它一定是我最喜欢的托马斯·曼的小说,因为这我喜欢的第一部作品,总是最新鲜和强烈,同一个作者的风格到后来会越来越麻痹,第二,我感到它跟《青少年》有一种奇怪的相似,我这是在攀亲戚吗,我觉得不是,如果《魔山》98分,《青少年》95分是没有问题的,中间缺的3分是小说的向度、人生的阅历和阅读的经验。这种隔地隔代的相似,很让我觉得惊且喜,显然,我是有长篇情节,接下来我想看看《卡拉马佐夫兄弟》,这套书我买来有十年了,一定翻开看过,不过我忘记了,我想重新看看,究竟是什么让它这么厚,又不是复制记忆。
2009.12.16